皇历也称为“黄历”。西汉以前,我国使用有六种历法,即黄帝历、颛顼历、夏历、殷历、周历和鲁历。传说以黄帝时创造的历法为最古,所以人们就把历法称为“黄历”。由于黄历在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,唐朝以来,朝庭明确规定历书须由皇帝审定后才能发布,并且只有官方才能印发,不准民间私印,人们又把黄历称为“皇历”。 “老皇历”一词始于宋朝,本为褒义词。宋太宗在位期间,注重农田水利,鼓励开荒。每年年终,他都要宴请群臣,论功行赏,并送给每人一本记载着农历时令及有关耕作知识的历书,目的是希望大臣们在政治事务中不要误了农时。由于历书是皇上赠送的,所以称为“皇历”,作为一种重要的工具书,每年编印老皇历不仅是一种习惯,而且是封建皇帝颁布历法的通例。据史书记载,唐太和九年(公元835年)就有木板刻印的老皇历出现了。唐宋时代,每年年末,皇帝就把新老皇历赐给文武百官,受赐者要上表谢恩。“皇历”属于“官方”老皇历,历代皇帝都很重视历法的颁制,从唐朝起,各代王朝对历法实行严格的管理。老皇历未经“御批”不准翻印,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“历法”是中国法律体系中“皇家”统一天下的典籍。
清乾隆时,因为乾隆皇帝的名字为弘历,为了避讳,老皇历又改名叫“时宪书”。过去很少有人注意老皇历的收藏,20多年前,著名学者周一良先生首次提出老皇历是有准确年款、不得随意翻刻、事后又无须翻印重雕的古籍,它是鉴定古籍、断定年代的标示物。如用清代乾隆七年老皇历的特征来考证被鉴定古籍的版刻、纸张、印鉴等,是较为科学的方法。